“芙蓉王”、“紅塔山”,還有10多種煙盒,共計500多萬件呢,龍巖這家印刷廠生產(chǎn)規(guī)模可真大。可惜,都是非法印制。
據(jù)了解,這起重大的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案一審作出判決:14人獲刑,其中主犯(老板)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,其他人分別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整件事情得從2011年3月的某天談起。這天,高某伙同他人在龍巖市新羅區(qū)曹溪鎮(zhèn)開辦了一家印刷廠。
去年3月14日,公安機關(guān)在該制假印刷廠和倉庫內(nèi),當(dāng)場查獲非法印刷的“云煙”、“芙蓉王”、“白沙”、“紅塔山”、“雙喜”、“長白山”、“紅雙喜”、“牡丹”等10多種注冊商標香煙的條盒計694300張和小盒計4384800張,合計擅自制造注冊商標標識5079100件。